房地产经纪人考全科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与规范,秉承诚信、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原各地方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其中,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包含按照原《<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要求,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的人员。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免试条件: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免试成绩滚动周期: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参加1个或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或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