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房地产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证书的人员;或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高级经济师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1个科目,只参加《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和《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3个科目的考试。
二、其他有关规定
免试部分考试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当上传相应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