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 9月6日9:00至9月13日17:00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 11 月 2 日举行,
具体时间和科目为:9:00—12:00
新闻基础知识14:00—17:00
新闻采编实务考点设置在杭州市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四)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五)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六)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七)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新闻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并在网报平台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
注:“新闻单位”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的单位。考生如有报考条件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所在地的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1)。
三、获得成绩合格证明条件
报考人员须在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 号)要求,与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密切协作,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考资格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
(一)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或“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
(二)报考资格实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原则上不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学位等证书未通过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考后核查。
(三)网上报名时,若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使用告知承诺制。
(四)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的,将视情作出取消当次报名和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成绩证明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
报考人员于 9 月 6 日 9:00 至9 月13 日17:00 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或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链接如实注册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和方法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
(一)“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随后依次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签署承诺书、交费。其中,需要上传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确认前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特别提醒:所有报考人员均需上传“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且经网上人工审核通过后才能交费。)
2.考生打印的“报名表”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如未交费,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流程
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报报考信息、个人信息、教育信息和工作信息,然后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上传相关材料(“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编制内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等)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经我院工作人员后台处理后,才可进行网上交费,完成报名。
2.报考人员打印的“报名表”须交单位审核盖章,待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用于考后报考资格现场核查。
六、网上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在报名前提前做好注册、信息维护等事宜。学历学位信息需经在线核查后才可用于报名。在线核查时间一般在24 小时内。特别提醒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申请验证/认证报告核查的报考人员应尽早登录学信网申请验证/认证报告。
2.报考人员“所在新闻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审核意见”、“编制内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上传时均须采用PDF 格式,文件须小于 800K。
3.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报考人员可在交费前进行修改。交费后若需修改须联系我院处理。
4.在试卷预订后或因考生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5.省部属单位的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考生原则上只能在本人户籍地或工作地报考。
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
传真:0571-88395085。
七、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
已在网上报名并交费成功的考生可于10 月28 日至11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我院处理。
八、收费依据和标准
按照国新出发函〔2023〕192 号和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 元,由考生在网上交费。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
本考试设置《新闻基础知识》和《新闻采编实务》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考场提供草稿纸,考后收回。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十、考试大纲
2024 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十一、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成绩合格证明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
1.对“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我院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学位等证书(证明)无法核验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成绩合格后,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由省行业主管部门另行通知。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
(三)成绩合格证明制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成绩合格证明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成绩合格证明。电子版与纸质版成绩合格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成绩合格证明的消息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考生可在该网申请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成绩合格证明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二、有关要求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要和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2)。
(一)要加强对考试的考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 号)预防和处理考试违纪违规行为。
(二)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且成绩通过的考生,以及有情况反映、对上传材料有疑问的考生,要及时做好情况核查。对需要考后核查的考生,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