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广西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4〕40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4年11月2日 | 9:00—12:00 | 新闻基础知识 |
14:00—17:00 | 新闻采编实务 | |
本次考试考场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
二、考试设置及成绩管理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设置2个科目,各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方法,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新出发〔2022〕21号)相关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新闻志向、工作取向,热爱新闻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其他条件。
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当具备上述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 在新闻单位编制内或者与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新闻单位为非法人编辑部的人员,须为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单位在编人员或者与主管(主办)单位签有劳动合同。
(三)不得报考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
4. 被列入新闻采编不良从业行为记录并在限业期限内的;
5. 伪造学历、工作资历证明的;
6. 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7.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相关问题的说明。
1. 关于“学历、学位”,是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取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能报考。
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须上传《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见附件2,上传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各市新闻出版局须在报名缴费前完成对《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的审核,报考人员无新闻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考试。
(五)学历核验。
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注册时系统自动核查),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由于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一定时间,报考人员应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资格核查单位引导报考人员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考试前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四、考试报名告知承诺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
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作出承诺后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告知承诺制要求。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须承诺本人已经知晓报考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须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须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经考试组织机构核查。
(三)核查与监管。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与监管,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四)不实承诺的处理。
1.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2. 考试后,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考试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3.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五、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要求,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填报时间:2024年9月3日8:00至9月10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 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考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完善,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账号信息完整度”为100%时才可进入考试报名。
2. 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 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
4. 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在线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在线核查不通过的,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进入网上人工核查环节。
5. 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人员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
上述不同类型人员上传不同材料,按系统提示上传。上传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PDF格式);
(2)身份证件;
(3)编制内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PDF格式,文件须小于800K)。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网上人工核查。
6. 网上人工核查。核查时间: 2024年9月3日至9月11日17:00。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各市新闻出版局(所选核查点)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的进入缴费环节。
(二)网上缴费。
1.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9月3日8:00至9月13日17:0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 收费标准。因考试收费标准尚在审批中,为不影响报考人员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收费采取预收方式,预收考试费每人每科69元,待收费标准公布后,多退少不补。
3. 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电子票据发放平台”(https://nontax.helipay.com/nontax-app/gx/info?p=C1807681896)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2024年10月28日8:00至11月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 黑白、彩色均可,无照片或自贴照片无效)。
七、应试人员须知
(一)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进入考场,所持身份证件信息须与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一致。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身份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在考试前联系报名地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更正。
(二)考试开始前3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入场。入场后,须在“座次表”上签到,对号入座,保持安静,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位桌面,接受监考人员核查。
(三)收到试卷、答题卡(纸)后,务必仔细核对试卷封面科目、专业名称是否与准考证载明的本场次内容一致,检查试卷印制是否清晰、完整,如遇字迹模糊、缺页重页或者答题卡(纸)有折皱、污损等问题,请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
(四)参加考试需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考场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作答前应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规范书写填涂。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不得将试卷(题)、答题卡(纸)、草稿纸等考试相关材料带出考场。
(六)服从考场封闭管理,考试时长2小时以内的科目,封闭至考试结束。考试时长超过2小时的科目,封闭2小时,考场封闭期间原则上不得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七)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八、成绩发布及考后核查
(一)2025年1月上旬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成绩。
(二)成绩公布后,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各市新闻出版局负责考后核查。须进行考后重点核查的人员名单,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各市新闻出版局公布。应试人员应积极配合,按要求提交核查所需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和各市新闻出版局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证书办理
证书办理事宜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专栏(http://www.gxpta.com.cn/kstd/zslq/)查询。
十、考试大纲
2024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2024年全国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十一、咨询电话
(一)资格审核咨询电话见附件1。
(二)网上报名填表及考务咨询电话:0771—12333转“自治区本级人社”—“个人服务”。
附件:1.核查点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2.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核查点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 核查点名称(网上人工核查单位) | 办公地址 | 咨询电话 |
1 |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 |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12号 | 0771—2026125 |
2 | 南宁市新闻出版局 | 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 | 0771—5526320 |
3 | 柳州市新闻出版局 | 柳州市文昌路66号 | 0772—2825563 |
4 | 桂林市新闻出版局 | 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8楼 | 0773—3687980 |
5 | 梧州市新闻出版局 | 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 | 0774—6021673 |
6 | 北海市新闻出版局 | 北海市海城区和平路东二巷2号市委宣传部105室 | 0779—3215799 |
7 | 防城港市新闻出版局 | 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2号 市委楼103室 | 0770—2818955 |
8 | 钦州市新闻出版局 | 钦州市永福东大街11号钦州市行政信息中心A1002室 | 0777—3688110 |
9 | 贵港市新闻出版局 | 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 市行政中心C区443室 | 0775—4563904 |
10 | 玉林市新闻出版局 | 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委 市政府办公大楼6E06 | 0775—2822451 |
11 | 百色市新闻出版局 | 百色市右江区向阳路13号 市委大院 | 0776—2824587 |
12 | 贺州市新闻出版局 |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号 | 0774—5123775 |
13 | 河池市新闻出版局 | 河池市宜州区中山大道6号 市行政办公中心A区4楼426室 | 0778—3589970 |
14 | 来宾市新闻出版局 |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 | 0772—4278215 |
15 | 崇左市新闻出版局 | 崇左市新城路1号行政中心人大办公区133室 | 0771—79692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