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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2022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校题库发表时间:2022-04-18 15:04:19阅读数:397收藏

省卫生健康委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贵州省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黔卫健函〔2022〕56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提供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服务的通知》(卫人才发〔2021〕109号)考务计划安排,结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任职资格考评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2022年7月2、3日开展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组织考试考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考试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成考点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同时作为省直考点受理在筑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一)2022年度副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考试、评审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正高级任职资格评价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自治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申报评审类别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认定(简称“基层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条件

  凡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条件

  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年期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从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必须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合并计算达到规定年限,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取得“Ⅱ类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要求,符合申报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准入资格,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5.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临床类别医师通过省级“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培训并考核通过后,允许报考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并参加中西医结合职称评聘。

  五、考试内容、专业设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内容

  一是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知识;二是学科新进展,包括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三是专业实践能力,包括本专业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点在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不编印考试大纲。

  (二)专业、级别设置

  2022年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设置心血管内科等113个考试专业(见附件1),考试级别为副高级。

  (三)考试专业选择

  1.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考试专业选择

  根据黔人社厅通〔2016〕398号文件中的专业设置要求及我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际需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按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四个类别设置109个(新增病媒生物控制技术)专业(详见《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附件2)。

  社会化评审及民营专项评审申报人应根据本人现从事(聘任)的专业以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2.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考试专业选择

  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和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仅限于《贵州省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附件3)上的专业。

  (四)考试形式和考试日期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方式进行,分8个场次考完,考试时间每场次120分钟;考试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

考 试 日 期

考 试 时 间

7月2、3日

08:30-10:30

11:00-13:00

14:00-16:00

16:30-18:30

  六、考务工作安排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4月20日-5月20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2年贵州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用户注册报名。

  (三)考点现场确认、考生资格审核。报名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时间5月10日-5月27日。各考点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确认时间并向考生公布。具体报名事宜见《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附件5)。现场确认期间,各市州考试管理机构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四)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5月30-6月3日

  (五)考点考区上报考场信息。6月8日前

  (六)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6月15日前

  (七)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考前5天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效用

  (一)2022年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2022年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考评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除全省按政策规定可享受免试的申报人员外,均须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送评。

  1.参加考试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单位级别为省、市、县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工作单位级别为乡镇级医疗机构的,考试成绩达到55分为合格。

  2.对我省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城区、正安县、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赫章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晴隆县、望谟县、册亨县、锦屏县、剑河县、榕江县、从江县、罗甸县、三都水族自治县)申报“社会化评审”“民营专项评审”的县级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达55分为合格。

  3.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当年度个人参加考试成绩。考试合格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上公布,合格人员文件及名单附件可作为申报及送评依据,合格人员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4.免试人员按照单位所属及评审条件对应等级,考试分数按照同级别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综合评价。即:工作单位级别为省级三甲,考试成绩按照省级三甲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工作单位为市州级,考试成绩按照市州级单位应试合格人员平均分计入,以此类推。免试人员申报评审及考评结合综合评价事宜另行通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免试人员要严格把关。

  八、考评工作纪律

  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管理,精心组织实施。要严肃纪律,规范考试行为,对在考试工作中违反、破坏考试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黔人社通〔2020〕119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宜

  (一)一线医务人员范畴。通知涉及的一线医务人员以《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给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疗队员记功奖励决定》中有关人员名单和各市州卫生健康局、省直委直各有关单位2020年度及2021年度盖章上报的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医务人员名单为准。

  (二)考试收费。各考点考试费收取按照《关于核定我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费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12〕250号)规定标准执行,考试费每人每次120.00元(含按协议上缴国家卫健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取的技术服务费部分);考试费核算缴纳待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加强考试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宣传力度,把考试工作文件及时传达到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积极鼓励支持基层一线和民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和参加考试。要做好对“一线医务人员”范畴的解释工作,切实让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到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政策。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当地主流媒体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让用人单位和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考试文件政策的相关调整。

  (四)考试考务工作安排事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由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区办公室按国家和我省卫生类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另行通知。

  附件:1.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一览表

  2.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1.2.3)

  3.贵州省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

  4.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5.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6.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表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专业设置一览表(113个)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专业编码

专业名称

001

心血管内科

04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079

中医皮肤科

002

呼吸内科

04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080

中医肛肠科

003

消化内科

042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081

推拿科

004

肾内科

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082

中药学

005

神经内科

044

临床营养

083

职业卫生

006

内分泌

045

医院药学

084

环境卫生

007

血液病

046

临床药学

085

营养学与食品卫生

008

传染病

047

护理学

086

学校卫生与少儿卫生

009

风湿病

048

内科护理

087

放射卫生

011

普通外科

049

外科护理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012

骨外科

050

妇产科护理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13

胸心外科

051

儿科护理

090

寄生虫病控制

014

神经外科

052

病理学技术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015

泌尿外科

053

放射医学技术

092

卫生毒理

016

烧伤外科

054

超声波医学技术

093

妇女保健

017

整形外科

055

核医学技术

094

儿童保健

018

小儿外科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019

妇产科

057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020

小儿内科

058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21

口腔医学

05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022

口腔内科

06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023

口腔颌面外科

061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103

地方病控制

024

口腔修复

063

普通内科

108

消毒技术

025

口腔正畸

064

结核病

109

输血技术

026

眼科

065

老年医学

110

药物分析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066

职业病

111

心电图技术

028

皮肤与性病

067

计划生育

112

脑电图技术

029

肿瘤内科

068

精神病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030

肿瘤外科

069

全科医学

114

中医肿瘤学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15

中西医结合内科

032

急诊医学

071

中医内科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033

麻醉学

072

中医外科

117

中西医结合妇科

034

病理学

073

中医妇科

118

中西医结合儿科

035

放射医学

074

中医儿科

119

介入治疗

036

核医学

075

中医眼科

120

重症医学

037

超声医学

076

中医骨伤科

121

中医护理

038

康复医学

077

针灸科

125

疼痛学

039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078

中医耳鼻喉科



  附件2-1

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类别

申报评审专业

考试对应专业及代码

职称职务

医师执业类别及注册专业

省内

代码

省内专业名称

国家代码

国家专业考试专业

类别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内科

系列


(22个)

001

内科

063

普通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2

心血管内科

001

心血管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3

呼吸内科

002

呼吸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4

消化内科

003

消化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5

肾内科

004

肾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6

神经内科

005

神经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7

内分泌

006

内分泌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8

血液病

007

血液病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09

传染病

008

传染病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10

结核病

064

结核病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11

风湿与临床免疫

009

风湿病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12

儿内科

020

小儿内科

医师

临床

儿科专业

013

精神病

068

精神病

医师

临床

精神卫生专业、内科专业

014

心理治疗

068

精神病

医师/技师

临床

精神卫生专业、内科专业

015

老年医学

065

老年医学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16

急诊内科

032/063

急诊医学/普通内科

医师

临床

急救医学专业、内科专业

017

重症医学

120

重症医学

医师

临床

重症医学科专业

018

皮肤病与性病(临床)

028

皮肤与性病

医师

临床

皮肤病与性病专业

019

肿瘤内科

029

肿瘤内科

医师

临床

内科专业

020

肿瘤放射治疗

031

放射肿瘤治疗学

医师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021

康复医学

038

康复医学

医师

临床

康复医学专业

022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056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技师



外科

系列


(17个)

023

外科

011

普通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4

普通外科

011

普通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5

肝胆外科

011

普通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6

肛肠外科

011

普通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7

骨外科

012

骨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8

胸外科

013

胸心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29

心血管外科

013

胸心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0

神经外科

014

神经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1

泌尿外科

015

泌尿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2

儿外科

018

小儿外科

医师

临床

儿科专业

033

烧伤外科

016

烧伤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4

整形外科

017

整形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5

肿瘤外科

030

肿瘤外科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6

麻醉

033

麻醉学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麻醉专业

037

疼痛

125

疼痛学

医师

临床

外科专业

038

急诊外科

032/011

急诊医学/普通外科

医师

临床

急救医学专业、外科专业

039

运动医学

011/012/038

普通外科、骨外科、康复医学

医师

临床

康复医学专业、外科专业

全科医学系列(2个)

040

全科医学

069

全科医学

医师

临床

全科医学专业

041

中医全科

113

全科医学(中医类)

医师

中医

全科医学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表)

  附件2-2

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表)

申报

类别

申报评审专业

考试对应专业及代码

职称职务

医师执业类别及注册专业

省内代码

省内专业名称

国家代码

国家专业考试专业

类别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妇产科

系列

(5个)

042

妇科

019

妇产科

医师

临床

妇产科专业

043

产科

019

妇产科

医师

临床

妇产科专业

044

妇产科

019

妇产科

医师

临床

妇产科专业

045

计划生育

067

计划生育

医师

临床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

046

生殖医学

019/015

妇产科、泌尿外科

医师

临床

妇产科专业、外科专业

中医

系列

(14个)

047

中医内科

071/114

中医内科、中医肿瘤学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48

中医妇科

073

中医妇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49

中医儿科

074

中医儿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0

中医针灸

077

针灸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1

中医眼科

075

中医眼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2

中医耳鼻咽喉科

078

中医耳鼻喉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3

中医皮肤病与性病

079

中医皮肤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4

中医推拿(按摩)

081

推拿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5

中医外科

072

中医外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6

中医肛肠科

080

中医肛肠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7

中医骨伤科

076

中医骨伤科

医师

中医

中医专业

058

中西医结合内科

115/117/118

中西医结合内科、中西医结合妇科、中西医结合儿科

医师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059

中西医结合外科

116

中西医结合外科

医师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060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076

中医骨伤科

医师

中医

中西医结合专业

眼耳鼻喉

口腔系列

(8个)

061

眼科

026

眼科

医师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062

耳鼻咽喉科

027

耳鼻喉(头颈外科)

医师

临床

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063

口腔医学

021

口腔医学

医师

口腔

口腔专业

064

口腔内科

022

口腔内科

医师

口腔

口腔专业

065

口腔颌面外科

023

口腔颌面外科

医师

口腔

口腔专业

066

口腔修复

024

口腔修复

医师

口腔

口腔专业

067

口腔正畸

025

口腔正畸

医师

口腔

口腔专业

068

口腔医学技术

099

口腔医学技术

技师



医辅

系列

(17个)

069

临床医学检验

039至043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医师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070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57至061、070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技师



071

输血技术

109

输血技术

技师



072

病理

034

病理学

医师

临床

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073

病理技术

052

病理学技术

技师



074

放射诊断

035/119

放射医学,介入治疗

医师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075

放射技术

053

放射医学技术

技师



076

超声波诊断

037

超声医学

医师

临床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077

超声波技术

054

超声医学技术

技师



078

核医学

036

核医学

医师

临床

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

079

核医学技术

055

核医学技术

技师



080

心电技术

111

心电图技术

技师



081

神经电生理技术

112

脑电图技术

技师



082

卫生信息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技师



083

病案信息技术

098

病案信息技术

技师



107

营养

044

临床营养

技师



108

消毒技术

108

消毒技术

技师



109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097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技师



  附件2-3

贵州省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专业

(申报评审专业与申报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之间对应关系表)

申报

类别

申报评审专业

考试对应专业及代码

职称职务

医师执业类别及注册专业

省内代码

省内专业名称

国家代码

国家专业考试专业

类别

执业类别

注册专业

预防

医学类

(19个)

084

公共卫生

083/084/085/086/087

职业卫生、环境卫生、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放射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85

职业病

066

职业病

医师

临床、公共卫生

职业病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086

健康教育与促进

091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87

职业卫生

083

职业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88

环境卫生

084

环境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89

营养与食品卫生

085

营养与食品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0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086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1

放射卫生

087

放射卫生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2

传染性疾病控制

088

传染性疾病控制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3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08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4

地方病控制

103

地方病控制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5

寄生虫病控制

090

寄生虫病控制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6

皮肤病与性病(预防)

028

皮肤与性病

医师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7

妇女保健

093

妇女保健

医师

临床、公共卫生

妇产科专业、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8

儿童保健

094

儿童保健

医师

临床、公共卫生

儿科专业、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099

卫生检验技术

095/096

微生物检验技术、理化检验技术

技师



100

卫生毒理

092

卫生毒理

技师



101

微生物检验技术

095

微生物检验技术

技师



102

理化检验技术

096

理化检验技术

技师



药学类

(3个)

103

医院药学

045/110

医院药学、药物分析

药师



104

临床药学

046/110

临床药学、药物分析

药师



105

中药学

082/110

中药学、药物分析

药师



护理学类

(1个)

106

护理学

047/048/049/050/051/121

护理学(内、外、妇、儿、中医)

护师

注册执业护士

护士

  附件3

贵州省2022年申报卫生系列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专业

序号

省内评审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序号

省内评审专业名称

执业类别

对应考试

专业代码

1

全科医学

临床

069

26

临床药学


046

2

中医全科

中医

113

27

中药学


082

3

内科

临床

063

28

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卫

088

4

传染病

临床

008

29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公卫

089

5

儿科

临床

020

30

地方病控制

公卫

103

6

儿童保健

临床、公卫

094

31

寄生虫病控制

公卫

090

7

外科

临床

011

32

皮肤病与性病

公卫

028

8

普通外科

临床

011

33

结核病

临床、公卫

064

9

骨外科

临床

012

34

公共卫生

公卫

083/084/085

/086/087

10

麻醉学

临床

033

35

眼科学

临床

026

11

妇科

临床

019

36

耳鼻咽喉科学

临床

027

12

产科

临床

019

37

口腔医学

口腔

021

13

妇产科

临床

019

38

口腔内科学

口腔

022

14

妇女保健

临床、公卫

093

39

口腔颌面外科学

口腔

023

15

计划生育

临床

067

40

口腔医学技术


099

16

中医内科

中医

071

41

病理学

临床

034

17

中医外科

中医

072

42

病理学技术


052

18

中医妇科

中医

073

43

放射诊断

临床

035

19

中医儿科

中医

074

44

放射技术


053

20

中医骨伤

中医

076

45

超声波诊断

临床

037

21

中医针灸学

中医

077

46

超声波技术


054

22

中西医结合内科

中医

115/117/118

47

临床医学检验

临床

039至043

23

中西医结合外科

中医

116

48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057至061、070

24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

中医

076

49

病案信息技术


098

25

医院药学


045

50

护理学

(按照聘用中级资格对应相应考试专业代码报考)

护士

047、048、049、050、051、121

  附件4

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网报号:               用户名:

  确认考点:     验证码:

基本信息

姓 名


性 别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出生日期


民 族


现有资格信息

报考级别


拟申报资格


现有技术资格


现有资格取得年月


执业类别


申报专业


报考专业


现有资格聘任年月


申报评审类别别”

▼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

教育情况

参评学历


参评学位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毕业学校


毕业专业


工作情况

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不能简写)

从业年限


单位所属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邮 编


地 址


备注

信息


以下由审核部门填写盖章

审查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

存放单位审查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考区考试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1.此表以网上报名为准

  2.此表须申报人员仔细核对后签字确认,一旦确认不得修改。

  申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一、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

  (二)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应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聘任证书

  4.护士执业证书(报考护理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报考需要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正高、副高〕提供)

  6.身份证

  7.博士学位人员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资格的,须提供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

  二、考生报名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一)为加强考试信息管理,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填报工作单位信息时,所在工作单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按照工作单位第一法人名称(即公章全称)填写;所在工作单位不属于“事业法人”单位的,填写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药卫生机构”全称。考生不填写工作单位,一律视为不在岗人员予以审核拒绝。

  (二)申请“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在“拟申报资格”栏请选择填写为“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单位所属”请选择填写为“乡镇”。

  三、其他事宜

  (一)做好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网上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在《贵州省2022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单》签署姓名,上交考试机构备案,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二)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主要由考点审核把关。资格审核主要对考生是否符合“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申报条件。重点审核学历、资历条件;申报考试专业和级别是否与申报评审、认定的专业和级别一致(参照本文附件有关要求)。

  对“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民营专项评审”考生提交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标注“副高基层认定”“民营专项评审”字样,并将报名资料单列管理。考点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期间,应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数据进行更正。

  (三)把好执业资格准入关。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四)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报考人员其他申报材料待2022年申报评审工作意见印发后,再按有关要求进行报送。

  附件6

贵州省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考务工作计划

工作内容

时间计划

网上报名

4月20日-5月20日

现场确认、考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5月10日-27日

考区审核考生报名资格

5月30日-6月3日

考点考区上报考场信息

6月8日前

编排考场、试室和考生座位

6月15日前

准考证网上打印功能开放

6月27日-7月1日

考试实施

7月2-3日

成绩公布

9月30日前

  原文地址:http://zjj.rizhao.gov.cn/art/2022/4/2/art_32694_10293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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